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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被盗、被水泡、汽车被砸……物业到底赔不赔?
来源:淮海晚报 法务之家 | 作者:pmt809091 | 发布时间: 2019-10-08 | 409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业主状告物业、要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如车子停在小区停车位上挡风玻璃被砸、电动车放在小区里被盗、房屋漏水、一楼溢水泡坏家具等,这些案件多为业主财产和人身受到侵害,要求进行维权。那么,面对业主的这些要求物业赔偿的诉求,法院会作出什么样的认定呢?请看记者采集的部分案例。


01.

案例一、车停在小区停车位上 挡风玻璃被砸


2018年12月,某小区业主丁女士发现,自己停在小区车位上的车前挡风玻璃被人用石头砸碎了,但是由于车位刚好处于监控盲区,无法找到肇事者,物业也拒绝赔偿,于是丁女士将物业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玻璃维修费1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物业对小区人员的财产不负保险和保管责任,但同时合同中也约定,物业的义务包括协助小区安全防范和安全监控。丁女士已经缴纳了停车费和物业费,停放之处刚好是监控死角,物业公司应谨慎履行管理职责。但是物业在长期服务过程中一直未解决监控盲区问题,在巡查过程中也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丁女士车辆玻璃被砸坏,未尽到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到物业的过错程度、业主的损害后果等因素,最终法院判定物业赔偿业主300元。


02.

案例二、窨井盖堵塞致溢水 一楼业主家被泡家具被毁


2016年3月,艾先生购买了某小区的一楼房屋,2018年6月装修完毕后,一直未入住。两个月后,艾先生家北侧的窨井口堵塞,致使水从厨房溢出,导致墙体、衣橱等全部被积水浸泡而损坏。艾先生认为,开发商和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


法院认为,艾先生家溢水,是因为通向室外的主落水管与室外窨井交接处被泥沙等物堵塞,造成水流回灌所致,并非管道质量引起,所以小区的开发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对于小区物业来说,法院认为,被堵塞处为共有部位,物业对此有维护、防范、检查、疏通的义务。由于堵塞系泥沙等细小物累积造成,并非短时间形成,如果物业日常巡查、防范到位,检查仔细,是可以发现堵塞的。因此,判定物业并未勤于维护、防范和检查,故物业对艾先生家室内的损失存在一定责任。但事发时,艾先生家中较长时间无人,也未委托物业对其房屋专有部分进行维护,导致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及时处理,客观上也造成了损失的扩大,艾先生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法院根据物业的管理责任过失程度,结合资产评估结论,判定物业赔偿艾先生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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