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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捐赠款物分配使用如何进行社会监督?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 | 作者:pmt809091 | 发布时间: 2020-03-15 | 349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捐赠人享有对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本条规定“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红十字会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捐赠人将款物捐赠给红十字会,捐赠的款物由红十字会管理、使用,但捐赠人享有对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知情权。赋予捐赠人知情权,既体现了对捐赠人捐赠意愿的尊重和负责,也体现了捐赠人对红十字会的监督。红十字会应当为捐赠人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创造条件,需要反馈相关情况的,要及时主动反馈。基于权利义务的对等性,需要注意两点:一是除了符合本法规定的捐赠人外,红十字会法并没有赋予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查询、复制红十字会捐赠财产管理使用有关资料的权利,红十字会不承担向其反馈有关情况的义务;二是捐赠人查询、复制红十字会捐赠财产管理使用有关资料,仅限于与该捐赠人的捐赠款物有关,涉及其他捐赠人或者涉及红十字会整体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红十字会不承担向其反馈有关情况的义务。


3.红十字会滥用捐赠财产的处理

红十字会违反捐赠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可以要求红十字会改正,红十字会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观点1-观点3摘自: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人口卫生体育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释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11月)


4.慈善事业捐赠人对其捐赠财产享有知情权和要求改正和投诉、举报、起诉的权利

对慈善事业的促进和激励,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捐赠人权利的保护来实现的。为确保捐赠人的爱心不被伤害和滥用,慈善法明确赋予了捐赠人对捐赠财产的监督权利。根据本条的规定,捐赠人对其捐赠财产,主要享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监督权利:

第一是知情权。这是法律赋予捐赠人的最重要权利之一。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也就是说,捐赠人对其捐赠的财产,有权向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了解管理使用情况;对于直接捐赠给受益人的,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了解管理使用情况。如果接受捐赠方是慈善组织,慈善组织还应当及时主动地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慈善组织可以通过完善相关的机制,比如建立相关的台账或者信息跟踪系统,将有关信息主动发布,让所有捐赠人可以随时进入特定系统查询相关的最新信息,从而履行好法律规定的这一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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