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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捐赠款物分配使用如何进行社会监督?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 | 作者:pmt809091 | 发布时间: 2020-03-15 | 349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案号:(2019)京02民终9359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法信精选

 

5.募捐人违背捐赠人的意志,将捐款挪作他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该将被挪用的捐款支付受益人——杨尔特诉礼泉县教育局、礼泉县教育工会给付募捐款纠纷案

案例要旨:教育局教育工会以特定人的名义发出募捐倡议后,在三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社会募捐法律关系,所得捐款只能用于受赠人,不能用于其他目的。募捐人违背捐赠人的意志,将捐款挪作他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该将被挪用的财产支付受益人。

审理法院: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8年第1期(总第53期)

 



6.捐赠人撇开受赠人径直捐赠但承诺捐赠的款项已实际用于公益事项的,可以认定捐赠人已履行捐赠承诺
——安吉环保公益协会、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捐赠人撇开受赠人径直捐赠,捐赠程序带有瑕疵,但承诺捐赠的款项已实际用于公益事项,案涉活动的公益目的已达成或部分达成。在鼓励诚信捐赠的价值导向前提下,司法裁判时应遵循立法本意,在捐赠款项用途不确定的情况下,应强调尊重捐赠人的捐赠意愿以及对捐赠款项用途的决定权,抛却作出不利于鼓励捐赠的裁判认定。

案号:(2017)浙0523民初8447号

审理法院:安吉县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法信精选



法信 · 立法观点


1.捐赠人向红十字会捐赠财产,与红十字会形成赠与合同关系

关于捐赠协议。捐赠人向红十字会捐赠财产,与红十字会形成合同关系,该合同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实践中,捐赠人一般直接向红十字会捐赠,并不与红十字会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但是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时,红十字会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捐赠人决定捐赠财产的用途,是捐赠人的权利。受赠人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财产,实现公益目的,是受赠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捐赠活动是捐赠人与红十字会双方的自愿行为,既不能强行摊派,也不能强迫受赠,捐赠程序应当体现捐赠人和红十字会双方的意愿。比如捐赠人捐赠的款物或者要求签订的捐赠协议不利于实现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公益目的,红十字会有权拒绝接受捐赠,也有权拒绝签订捐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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