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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的合同责任, 生活中遇到这些合同违约如何应对?
来源:法律出版社 | 作者:pmt809091 | 发布时间: 2020-02-25 | 293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Q

网络购物合同:

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小植在某网购平台订购N95防护口罩200个,下单付款后第二天小植就收到卖家短信,声称因订单需优先保障政府的采购指令,所以需要取消小植的订单,小植是否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解答:

小植不可据此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只能与卖家协商延期履行或有权要求退款。因为卖家以货物已由产地政府配给使用,优先供应疫区或医院等一线部门,无法履行网购订单之行为,属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取消订单。通常情况下,经营者在网购平台上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消费者选择商品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即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经营者应当依约全面履行该合法有效合同。但是,因疫情暴发,各地政府均作出应对,医疗物资优先供应疫区或医院等一线部门,经营者因此无法履行消费者网购订单并取消订单属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消费者不可据此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依据

《电子商务法》第49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Q

网络购物合同:

因新冠肺炎疫情,小植在某网购平台高价购买防护服、消毒酒精等防护产品,但卖家迟迟未能发货,卖家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答:

视卖家实际情况而不同。
如同小植一样,众多消费者通过淘宝等平台购买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的各类口罩、防护用具等,但大多出现了卖家无法及时交货的情况。在延期交付的情形下,卖家应履行如下义务:(1)及时将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不能履行的合同情况通知买方,如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则相应免除责任;(2)如不构成不可抗力,则应就合同后续履行及免责事项提出协商意见,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买方损失;(3)一旦疫情结束,应及时履行供货义务,但买方已明确通知解除合同的除外;(4)如疫情结束后,原合同继续履行对其已明显不公平的,卖方可根据公平、诚实守信原则,提出或响应买方的变更或解除合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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