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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回答、记账凭证、家谱、答题卡、网页页面等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来源: | 作者:pmt809091 | 发布时间: 2019-12-02 | 1668 次浏览 | 分享到:


5.记账凭证不具有独创性,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北京西玛国正商用表单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惠朗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本案要旨:要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具有独创性是必备要件之一。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由作者独立完成并表现了作者独特的个性和思想。涉案记账凭证中所选栏目均为财物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并非创作行为;相关布局和颜色组合主要发挥功能性、实用性作用,并不体现个性化的选择空间,不符合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因此,涉案记账凭证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案号:(2018)京0108民初8195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9年10月31日发布


6.篇幅较短的知乎回答,具有独创性表达的,可以构成文字作品——辛骥元诉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岳剑、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本案要旨:知乎文字回答,虽然篇幅较短,但内容如果既不属于思想范畴也不属于有限表达,在文字内容的创作上体现了独创性,属于独创性表达,且可以通过有形形式复制,应被认定为我国著作权法上所列举的文字作品。被诉侵权视频与权利作品虽在作品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人物设置与故事情节表达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且权利作品的发布时间早于被诉视频创作时间,被诉侵权人具有接触权利作品的可能,因此,被诉视频构成侵权。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已履行适当注意义务的,不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案号:(2018)京0108民初17683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9年9月20日发布


7.通过互联网呈现的中秋晚会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视客控股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本案要旨:涉案央视中秋晚会节目系观众通过互联网看到的央视中秋晚会,是中央电视台对中秋晚会现场摄制并经过一定编辑整理后形成的影像;通过互联网呈现的涉案中秋晚会,并非对现场表演进行简单的机械录制,体现了制片人对表演类节目独特的选择和编排,融入了创造性的劳动,达到了较高的独创性高度。因此,涉案央视中秋晚会节目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其创作过程是以拍摄摄制的方式,将歌舞、小品、相声、戏曲等多种艺术表演的画面固定在一定的介质上,应当认定为以类似摄影方法创作的作品。被诉侵权人未经许可,通过其经营的手机客户端对涉案作品进行网络实时转播,侵犯了央视国际公司所享有的著作权利,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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