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还要考虑是否影响了该行业的准入标准、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涨价行为的原因、因涨价行为获取的收益等,如确实构成垄断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快递存放费用由消费者承担是否合法?
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物,与商家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快递公司相当于合同法规定中的承运人,如无例外,应当以消费者购物时选择的收获地点为交付地,商家在此过程中承担着将货物运送至该地点的义务,否则属于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商家与物流公司之间属于物流服务合同关系。物流服务原则上包含货物运输、储存、装卸、配送等各个环节,具体应当以物流服务合同为准,在未经消费者知晓的情况下,商家与物流公司之间的物流服务合同关系与消费者无关,由消费者来承担如丰巢规定的快件保管费没有法律依据。
但是,如果在快递员送货上门,商家已经完全履行买卖合同义务,此时若因消费者的原因不能收取货物,而与丰巢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此时丰巢就有了收费的基础。
三、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封巢”?
丰巢智能快递箱一般放置在小区公共位置,公共位置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占用和解除占用均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宣布“封巢”,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设置丰巢智能快递柜时,物业公司与丰巢一般签署有物业快递柜合作协议合同,丰巢涨价是否构成违约,物业公司能否以丰巢公司违约为由自行解除合同需要以合作协议内容为准,否则可能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未经同意,擅自投放智能快递柜是否合规?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货物送达的义务及事先征求收货人同意的规定,而且剥夺收货人当面验收的权利,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9条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以及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因此,未经收货人同意擅自将快递放于智能快递柜中,一旦发生超时存放,收货人为了取回货物将不得不就保管服务支付相应费用,而快递员的擅自投放快递行为就构成对收货人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的侵害。
五、擅自投放智能快递柜后,快递丢失责任谁承担?
快递公司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合同法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无过错责任,只有当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时,作为承运人的快递公司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快递发生丢失或者货物毁损、灭失是否赔偿责任,应当首先分析快递公司的义务履行情况。显然,在未征得收货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快递投放至智能快递柜中,快递公司的送货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在此期间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均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