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久成律师个人网站
Wang Jiucheng Lawyer’s Personal Website
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专注领域
经典案例
用户留言
联系律师
公益活动
党建风采
荣誉评选
法律课堂
媒体专访
8
“一律劝返”是否合法?如何看待执法简单粗暴?“发国难财”该如何严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再次发声
来源:
新华社、最高人民法院
|
作者:
pmt809091
|
发布时间:
2020-03-07
|
263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第二,建立了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
,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凭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等。这些规定都是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改革创新措施。
第三,中医药法坚持和鼓励中西医结合
,是符合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第四,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
,加强重大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的科学研究。
第五,重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作用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有哪些针对性规定?
问:近期因为疫情的影响,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很多现实的困难。请问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于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有没有针对性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最近,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政策,很多地方也因地制宜,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办法。各方面都在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修订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着眼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保障中小企业健康成长,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总体质量,着力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和经济转型升级,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分别从财政支持、税收优惠、融资促进、减轻负担等方面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此外,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其他困难,中小企业促进法还从完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管理体制和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在当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好用足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 上一页
1
…
4
5
6
7
8
下一页 »
查看全文 »
上一篇:
减免社保费会影响个人......
下一篇:
酒后大闹防疫执勤点、......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万达广场9号楼616室
联系电话
010-58208986
Email
wjc@lidaolawyer.com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官网
www.lidao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