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回复“同意”后,系对邮件内容的承诺,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内容系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证据范围。
所有的聊天记录都能作为证据吗?如何使证据更有效?
符合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原则的记录可视为证据;在交流敏感内容时,可先与其进行语音确认(语音添加至“收藏”后,讯息同步至云端后台),重要信息如合同、借条等要求其拍照,以上记录可证明其本人操作。
《决定》中第十四条规定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电子数据及文件: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最后,奉上微信记录的保存方法:
【1】在电脑上登录自己的微信,点击左下角的缩略功能栏。
【2】弹出菜单栏,备份与恢复。
【3】选择备份聊天记录至电脑,注意:此时手机和电脑要连接至同一网络(WI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