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久成律师个人网站


Wang Jiucheng Lawyer’s Personal Website

如何签订一份“滴水不漏”借款合同?
来源:法务之家 | 作者:pmt809091 | 发布时间: 2019-12-04 | 22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民间借贷必须要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合同法院才会受理借贷纠纷。其实签合同学问更大,签得不好,照样被骗。不光被骗,骗了以后因为合同可能无效,还没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该规定实施几年多以来,从微信后台的留言当中,小编发现了一些问题,就是很多朋友对于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并且有约束力借款合同并不清楚。本文就为朋友们做个简单的指引,足以应付日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案例一:


李妍和李丽是一对亲姐妹。李妍和老公都比较有本事,夫妻收入都很高,家里有房又有车,存款也很多。但是李丽家过得就不太如意。李妍一直有心提携妹妹家。这天,李丽带着老公登门拜访李妍家,说自己想借钱做个小生意,改善一下经济状况。李妍跟丈夫商量了一下,就爽快地决定借了20万给他了。


由于是临时决定,加上是自己的亲妹妹,李妍就没有跟李丽签署任何协议,连借条都没有打。谁知李丽此后就不见了踪影。李妍追悔莫及,去找警察,警察却说,他们爱莫能助,这是真的吗?


小编:根据高院的民间借贷规定,借条啊欠条啊等等非正式的借款合同都不一定有足够的法律效力呢!请看法条:


《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通过上述条款,结合上述案例。不难理解,应当看到,传统的民间借贷更多地存在于熟人社会中,基于亲属、朋友、同事或者其他社会关系。


在借贷行为中,一定要签合同,借条都不一定管用!想要防止诈骗,第一步就是要留下协议!这是重中之重,是不能省略的步骤,哪怕是亲人!而那些以各种名义借钱不签合同的人,都有可能是潜在的骗子,一定要小心他们。


案例二:


张三和李四是生意场上的多年好友。李四的经商能力要比张三强,所以虽然是同时办企业,但是李四的规模要比张三大很多。这天张三突然找到李四,表示要借两千万。李四当然没有这么多钱。而张三则提出,可以以李四的名义从银行中贷款两千万,然后转借给张三,张三愿意支付比银行高一成的利息。


既能帮助到老朋友,又能赚钱,李四心动了。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万达广场9号楼616室
联系电话
010-58208986
Email

wjc@lidaolawyer.com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