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今明两年制定修改
相关法律17件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结合各方面意见, 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统筹考虑提出需要制定修改的法律, 分为三个部分。”沈春耀具体介绍了此次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是拟在2020—2021 年制定修改的法律, 共17件。
其中,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三审, 并争取表决通过。还将尽快出台生物安全法,尽早修改动物防疫法,抓紧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法,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此外,相关法律案也将加快推动,包括:正在审议中的民法典草案, 对紧急情况下财产征用、有关合同权利义务、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和业主义务、侵权责任等条款作了研究, 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对涉及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相关问题等作了认真研究, 提出了修改方案;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 注重加强新技术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制定社会救助法, 修改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业医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要积极研究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相关问题。
第二部分是拟综合统筹、适时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 共13件。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涉及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 还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等; 涉及动植物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 还有渔业法、食品安全法等; 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法律, 还有红十字会法、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对上述立法项目结合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开展深入评估, 经研究论证,有必要又可行的, 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进行修改, 适时安排审议。”沈春耀说。
第三部分是其他需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
“公共卫生领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体系, 可能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其他有关法律, 提出新的立法项目, 凡是实践需要、条件成熟的, 适时安排审议。”沈春耀指出,完善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涉及领域广, 按照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的精神, 制定修改生态环境、社会管理、行政处罚、国家安全等方面有关法律时, 也要总结疫情防控的实践经验, 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将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项法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