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久成律师个人网站


Wang Jiucheng Lawyer’s Personal Website

谎称房屋“满五唯一” 致买方多缴税费被判赔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 作者:pmt809091 | 发布时间: 2020-04-09 | 14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法院认为,该单元加装电梯依法取得许可,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比例符合法律规定,蒋某等业主增设电梯的行为合法,张某等业主不得阻挠施工。判决张某等人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施工的阻挠和妨碍,拆除各自安装在厨房窗户外墙的铝合金防盗网。








法官说法


此类纠纷的处理,与单元楼层全体业主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高低楼层业主之间的不同利益诉求,既应尊重全体业主经由多数所达成的意见,亦应重视个别低楼层业主的利益诉求。在多数业主经由法定程序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个别业主应当对于“多数意见”给予尊重,不得妨碍、阻挠施工。但多数业主也应充分考虑因加装电梯给低楼层业主带来的通风、采光及潜在的房价贬值损失。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给予低楼层业主必要合理的补偿。

三、擅自分配停车位收益 

业委会遭起诉输了官司

2013年至2017年,某小区业委会将小区停车位出借,陆续获得了租借费用480万元。得知业委会将该笔费用中的30%分给物业公司时,业主王某和吕某持不同意见,将业委会诉至法院。


经查,2013年12月1日、23日、26日,业委会先后三次对这480万元作出分配决定,写入了《会议纪要》并进行公告。而王某和吕某认为,业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按法定形式经小区业主共同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作出车位出借款项的分配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利益,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会议纪要》及公告。





法院审理认为,业委会作出相关决议未召开业主大会审议并经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其行为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利益,应当予以撤销,支持了王某和吕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业主所享有的权益,既包括实体权益,也包括程序权益。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不得作出侵害业主实体权利的决议,例如限制或者剥夺业主对共同所有部分所享有的使用、收益等权益。同时,业委会也不能逾越法定或者约定的权限范围、违反程序性规定作出决议。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万达广场9号楼616室
联系电话
010-58208986
Email

wjc@lidaolawyer.com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