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文书中的一撇一捺都马虎不得,「失之毫厘,谬以千里」。除了律所自有的写作规范,还要时刻关注通行规范,即时更新。本文从全国人大法工委编写的《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和《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中整理了一些容易错用的法律词语、数字和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对实践中使用比较混乱,意思相近的,且容易引起歧义的一些法律常用词语的使用作了规范;对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使用场景作出了区分;根据国标规定更新了法律常用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新增一批常用法律词语规范,包括:作出,做出;公布,发布,公告;违法,非法;设定,设立;执业人员,从业人员;批准,核准;注销,吊销,撤销;根据,依据;谋取,牟取等。
篇幅所限,本文仅摘录了法律常用词语、数字和标点符号三部分内容。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
(前略)
11.数字的使用
11.1 序数词、比例、分数、百分比、倍数、时间段、年龄、人数、金额,以及表示重量、长度、面积等计量数值的数字,均用汉字数字表述。
示例: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11.2 公历年、月、日,统计表中的数字,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法律条文中“目”的序号等,均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示例1: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
示例2:本章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三)“托运人”,是指:
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
12.标点符号的使用
12.1 主语和谓语都比较长时,主语和谓语之间加逗号。
示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12.2 一个句子内部有多个并列词语的,各个词语之间用顿号,用“和”或者“以及”连接最后两个并列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