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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法定
序号
情形
法条
12
员工存在过错
单位制度中明确,对于过错类职工,可以调整岗位、降职。
13
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已作预期约定
1、《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2、《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二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4
事故或灾害,需及时抢险救灾而做的临时性调整
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公共利益的需要,应推定可以。
15
因生产、工作需要临时性调整
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根据用工自主权,在客观需要对岗位所作的合理性临时调整。
16
特定条件下调整岗位
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单位可单方调整岗位,典型的如同一部门结婚将调离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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