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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婴儿感染新冠病毒将其抛弃致死 父母该当何罪?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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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mt80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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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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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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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家住新冠病毒肆虐某城市城中村的刘美美与张帅帅自由恋爱结婚,2020年1月,刘美美产下一女。
该女出生后长达一个星期高烧不退,且有咳嗽等症状。
因怀疑该女感染新冠病毒,刘美美与张帅帅思虑再三,决定将其抛弃。
2月1日某晚,二人骑摩托车将此女婴放置到离村子3公里远的森林路边后,遂骑车回家。
次日,村中老王发现女婴尸体后报警。
【分歧】
对于刘美美与张帅帅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产生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刘美美与张帅帅因怀疑女儿感染新冠病毒,将女婴抛弃到森林中致其死亡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应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第二种观点认为,刘美美与张帅帅将女抛弃到森林中致其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理由如下:
第一,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的犯罪构成为: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3)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遗弃行为情节恶劣,主要表现有:
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
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
对于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第二,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构成故意杀人罪要求犯罪主体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其侵害的是他人的生命权,包括了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杀人。
直接故意杀人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对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危害结果处于一种积极追求的精神状态。
间接故意杀人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对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危害结果处于一种放任的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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